
定位
创新型、创业型、成长型中小企业
挂牌标准
“新三板”挂牌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
基础层挂牌条件
1.公司存续满2年;
2.营业收入,两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;或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;
3.总股本,报告期末股本不少于500万元;
4.净资产,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不低于1元/股;
5.业务明确,具有持续经营能力;
6.公司治理机制健全;
7.合法规范经营。
创新层挂牌条件
1.净利润,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,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%,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;
2.营业收入,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万元,且持续增长,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%,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;
3.市值,近期有成交的60个做市或集合竞价交易的平均市值,挂牌同时即采取做市交易且定增后市值,不低于6亿元,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;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,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;
4.定增,挂牌以来完成过或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(含优先股),且融资金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;
5.投资者,符合基础层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;且净资产,近期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为负值。
在新三板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,符合上市条件的可在北交所上市